本工程(脫硝改造、除塵改造、脫硫改造以及鍋爐引風機改造等)需滿足2×200MW超高壓雙抽凝汽式 汽輪發(fā)電機組正常運行所必須的從初步設計開始到質保期結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現場踏勘,初步設計,詳細設計,竣工圖設計和設計聯絡,現有設施的拆除及拆除物的處理,設備及材料的采購,設備改造(包括拆除 物的處置),設備監(jiān)造、運輸及貯存,土建建(構)筑物的施工(包括拆除,加固等),設備安裝及調試,168試運行,消缺, 裝置性能保證,電廠運行人員的培訓和最終交付商業(yè)運行,并提供售后服務等。
性能保證:在設計工況(鍋爐BMCR、燃用設計煤種/校核煤種/脫硫設計煤種下的煙氣條件),FGD裝置在驗收試驗期間連續(xù)運行7天,煙囪出口:NOx濃度≤45mg/Nm3;SO2濃度≤30mg/Nm3;煙塵濃度≤8mg/Nm3(標態(tài)、干基、6%O2)。